[而我鮮少如此表露自己]
有時候覺得,人尋找在尋找親密另一半的時候,其實是在尋找一種對過去在自己生命中留下重要軌跡的人的形象。也許早有許多心理學理論如此說,也許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常說誰誰誰是不是自己喜歡的「類型」,我們永遠在追逐著一個完形,將身邊的人兒放到模子中細細比對,而越比對越覺得什麼不太對勁,慌了手腳。
我記得他跟他之間有許多相似之處,相同的家中排行、相似的家庭環境、對哲學的熱愛、與那放在平常人世界中總會突出來的角,偶爾會做些也許略偏於世俗道德規範的事情,面對有趣事物時相同閃爍而天真的眼神,還有相同的固執。曾有幾次我懷疑著這兩人是否根本就是浩瀚宇宙意外創造出來互相映射的靈魂,卻搖搖頭努力的要把這個念頭甩出腦袋。我是如此懼怕自己不過是將對於他的感情虛假的轉移到另一個他身上,在深夜不斷不斷質問著自己,想要在心中為他們各自獨立出屬於他們的位置。我不想要他成為他的替代品。
後來我做到了,卻在很久之後,在將自己與他和他隔開後。先是放開了他,然後放開他。
接著,我遇上了另一個他。在那短暫的日子裡,赫然發現他骨子裡藏著前一個他的影子,同樣的Bohemian Rhapsody與搖滾樂、同樣的未來方向,長相上隱隱的透著他的影子,一模一樣的眉骨,還有難以言說的那些相似。於是,我再一次懷疑自己。
然後,沒有然後了。
而我發現他們也都是這樣,只是他們不懷疑。
我們不可能真正愛一個人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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